苏瑾常常在想,人要是有来生会怎么样,会路过三途川,会经过忘川泉,会走过奈何桥,会到达醧忘台,会喝上忘魂汤,然后失去前世所有记忆,投胎成另一个新生的人,当然了这是神话一般的换想,这个世界怎么可能会有忘魂汽呢,怎么会有奈何桥呢!

苏瑾一直这样认为着,不可能忘魂汤,不可能有奈何桥,所以有人死后,就会变成一堆白骨,或者变成一把灰,一扬,就会随风散去,只是苏瑾没有想到,人真的会有来世。

就比如他,苏瑾从来没有想到过,他居然还能活过来,虽然是活在别人的身体里,苏瑾记得,他在毁苏家的时候,是连带着他自己一起毁了,只是没有想到他居然又活了过来,活到了一个10岁的小男孩的身体里,一个跟他名字一样,际遇却不相同的小男孩身体里。

原来苏瑾是一个出生在1953年的香港小男孩,母亲是一个没有读过多少书的贫家女,而父亲却是一个烂赌鬼和烂酒鬼,不巧的是这个父亲还会打孩子和老婆,原来的苏瑾就在父亲一次喝酒醉加赌输后的,一顿暴打中,消亡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就是他这个苏瑾。

“小柒,快去做饭,你爸爸快回来了。”苏瑾的妈妈慈爱的看着苏瑾染,但是苏瑾却能从那慈爱的眼中看出痛苦与害怕。

“好的,妈妈。”苏瑾明白,妈妈是在害怕那个烂赌鬼父亲,只要一喝酒或者一赌输了就会拿他们母子出气的烂鬼父亲,重生到现在一个多月里,苏瑾差不多天天都在挨打,苏瑾在想要是他前世的武艺还在的话,他会这么被人打吗?肯定不会的。

苏瑾染出生在一个军政世家,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所以母亲为他取名为瑾,意思就是美玉,又因为他是排行老七,所以母亲给他取的小名就叫阿柒,母亲常笑说他是家里第七块美玉,前面六块美玉都是父亲在外面包养的小三生的,母亲从来不是父亲的最爱,在父亲眼中母亲只是一个工具,所以连带着他苏瑾也是一个工具,一个为了家族该牺牲一切的工具。

只不过苏瑾不是一个听话的工具,所以拥有力量后,苏瑾毁了苏家,毁了那个害了他和妈妈一生的家,然后毁了他自己,变成了现在这个无能与懦弱的苏瑾。

苏瑾一直偷偷的锻炼着,一直偷偷的存着钱,他要带妈妈离开这个烂赌鬼父亲,去过他们想要的生活,本来苏瑾以为凭他现在弱小的身体,应该还要等两三年,没有想到一个月都没有,那个烂赌鬼父亲就因为醉酒而被车撞死了。

苏瑾和妈妈一起自由了,只是自由的代价是一无有,苏瑾妈妈是一个全职太太,没有多大本事,而且在50年代的香港,一个没有读过多少书的女人能找到什么样的活计呢!

纵使苏瑾的脑中有着前世记忆,有着超越这个年代的记忆,可是没有本钱,也什么都干不了,烂赌鬼父亲是醉酒逆向横穿马路而死,他们家不会得到任何一点的赔偿,所以一切只能靠自己。

苏瑾带着妈妈离开了那个家,搬到了另外一个地方,用身上仅有的钱租了一个月的房子,现在苏瑾和妈妈首要的任务是赚到钱,只有有了钱,才能去做其它的事情。

妈妈最后找到一份保姆的工作,是照顾别人的小孩子,而苏瑾找到一份工地的活计,日子就这样过着,一年下来

,母子两人省吃检用,倒也省下了不少钱,苏瑾开始慢慢的利用前世的记忆和他本身的金融知识,赚钱,而就在他11岁的生日那天,苏瑾遇到了一个男孩,一个如阳光一样的男孩。

苏瑾去银行查了查他最近的投资,现在的钱应该已经够他和妈妈移民用的,只要到了美国,苏瑾就可以放开双手大干一场。

“哎哟,好疼…”苏瑾想着事情,没有注意看路,却没有想到却撞到一个小男孩。

“对不起。”苏瑾伸手拉起撞到的男孩子,“你有没有伤着哪里?”

“没有,可是我的糖坏了,我是要拿回家给妈妈吃的。”那小男孩指着地下已经脏得不行的糖果,看样子这应该是一颗奶糖。

“我再给买给你”苏瑾不由分说的拉着小男孩的手,就像糖果店走去,苏瑾不喜欢糖食,所以很少吃糖,这个年代的糖果没有什么花样,不过还算可以,苏瑾给小男孩买了一大包糖,今天这件事情确实是他的错,所以该是赔偿的。

“这个给你,快回去吧!”出了糖果店,苏瑾将糖果交给小男孩准备转身离去。

“喂,我叫张发宗,你叫什么名字。”张发宗叫住要离去的苏瑾,笑着问道。

苏瑾看着那灿烂的笑容,鬼使神差露出一个真诚的笑容,看着张发宗说了一声,“阿柒,我叫阿柒。”

………………………………………………………

时间就像一把杀猪刀一样,一晃眼,苏瑾从一个11岁的小孩子,又长到了一个21岁的成年人了,原来一不留神,他已经来到这个世界11年了,现在是1974年。

说来也好笑,从离开香港后,到现在这10年间,苏瑾运用前世的记和金融学知识,成功的从一个一穷二白的穷小子,成长为世界顶级富豪,这些年里,苏瑾和妈妈相依为命,前生的苏瑾也很爱妈妈,只不过妈妈的视线总是不常落在他的身上,妈妈的视线,总是落在了父亲身上,而这一视的妈妈却总把视线落在他身上。

人都常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一世的妈妈经过一阵保养后,竟是一个美人,虽说不上大美人,但是却另有一翻风味。

苏瑾觉得那个烂赌鬼父亲,真不知道是哪里修来的福气,竟然娶了妈这样一个美人,还不知道珍惜,不过没事,现在妈妈有他就行了。

这些年随着苏瑾的事业越发的大起来,而妈妈的见识也多了起来,认识的人也多了起来,在苏瑾18岁年,妈妈又找到了一个真爱,一位英国的亲王,克劳斯亲王;克劳斯亲王以前很花心,有好几个私生子,却偏偏喜欢上了他妈妈。

刚开始的时候苏瑾也怕这位亲王殿下是在骗妈妈,不过日久见人心,这位亲王也算是真的很爱妈妈,在苏瑾18岁那年,妈妈和这位亲王殿下终于结婚了,婚后,这位亲王殿下,好吧,应该说是苏瑾的继父,对妈妈非常的好,这也让苏瑾觉得安心了不少。

“少爷,刚收到剑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您已经被剑桥大学丘吉尔学院录取……”苏瑾正在房间里,悠闲的喝着咖啡,看着今天的刚出的《太阳报》,就听到了敲门声,进来的是他的执事安帝斯。

“丘吉尔学院…”苏瑾前世的时候是麻省理工大学毕业,但是现在他更喜欢剑桥大学,“安帝斯,在剑桥大学附近找一把公寓,我就住在那里,妈和爸去旅行了,我也要去上学,平家时事情就靠你了…”

“少爷,放心,我会处理好的。”安帝斯其实并不是苏

瑾的执事,至少一开始的不是,安帝斯一开始是克劳斯亲王的执事,只是在克劳斯与苏瑾的妈妈结婚后,就把安帝斯派给了苏瑾,在安帝斯看来,苏瑾这个与亲王没有一丝血缘关系的人,比亲王的那些私生子更像一个贵族,那是一种从骨子里流露出来的贵族气息,是怎么装也装不出来的,要不是清楚的知道少爷的身世,安帝斯肯定会以为苏瑾就是一位贵族的后裔。

…………………………………

对于安帝斯的能力,苏瑾很是信任,安帝斯找的公寓,离剑桥大学不是很远,骑自行车半个多小时就到了,这间公寓是一间高极公寓,还算不错。

剑桥大学位于英国首都伦敦北面50哩以处的剑桥镇。剑桥镇本身是一个拥有大约10万约居尼的英格兰小镇。这个小镇有一条河流穿过,称为剑河。剑桥大学本身没有一个指定的校园,没有围墙,也没有校牌。绝大多数的学院、研究所、图书馆和实验室都建在剑桥镇的剑河两岸,以及镇内不同的地点。。

剑桥大学有35个学院,三个女子学院,两个专门的研究生学院。苏瑾所在的丘吉尔学院是1958年创建的,当时主要以科技及工程为主。不过现在除了土地经济学及神学处,丘吉尔学院接受所有科目的学生入学。

苏瑾让安帝斯把行礼放入公寓后,便让安帝斯离去了,而他简单的冲洗后,就外出散步去了。

苏瑾在剑桥镇附近周围随便的转着,看着到处的剑桥学生和居民的生活。不经意间,苏瑾看到了一个有些熟悉的面孔,正站在剑河旁。

苏瑾走到那人面前,“张发宗……”虽然几年不见,张发宗也成熟一些了,可是苏瑾还是认出了张发宗,对于一个过目不忘的人,记住一个人的脸实在是太容易了。

张发宗本来是出来散心的,却没有想到听见有人叫自己,回过头一看,张发宗很快就认识那是谁了,“你是阿柒……”

张发宗虽然只与苏瑾有过短短的接触,但是苏瑾却能张发宗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那个撞倒自己,弄坏了自己的糖果,却给自己赔了一大包糖果,笑起来清透的阿柒。

“你怎么会在英国……”苏瑾疑问,张发宗不是香港人吗?

“我在英国上学……”张发宗觉得苏瑾的微笑,是迷人的,有一种让人把心底话都说出来的感觉,况且他在英国也没有碰到可以说话的人,现在好不容易碰到一个熟人,所以张发宗就说了。

“我马上要入读剑桥……”苏瑾没有想到,时隔10年,张发宗脸上的笑容还是一如既往的灿烂。

“剑桥大学…”张发宗惊讶了,“你好厉害,你是个天才吧!”

“不是…”在苏瑾的心目中,是从来没有天才的,所谓的天才只不过是聪明了一点而已,其实都是后天的努力多一些,“你呢,你来英国学什么……”

“学纺织管理专业……”张发宗说道,“我父亲是香港的制衣大王,所以就来学纺织管理专业了……”

苏瑾看了看天色,时间已经有些晚了,“饿吗?要去吃饭吗?”

“好…”张发宗确实有些饿了。

苏瑾和张发宗两个人在附近找了一家纯正的天朝餐馆,餐馆的主人是一位四川人,所以这家餐馆做的都是一些川菜,人人都以为川菜是以麻辣为主,其实最正宗的川菜却是味淡一点都不麻和辣的开水煮白菜,这些。

张发宗点了一些不算很辣的菜,而苏瑾则点了一份开水煮白菜,“你不吃辣椒吗?”

苏瑾从小就不喜欢吃辣椒,“不喜欢…”

饭菜没一会就上来了,张发宗吃得快乐,边吃边称赞着,“真是太美味了,好久没有吃到这么正宗的中国菜了……”

苏瑾没有说话,只是自顾自的吃着饭,前世的苏瑾经历过饥

一顿饱一顿的生活,所以对于吃饭苏瑾从来一浪费,而且吃得极快。

张发宗看着苏瑾虽然吃得极快,但是动作却是极优雅的,“你是怎么做到的,吃得这么快,还能这么优雅……”

“习惯而已……”对于苏瑾来说,一切的事情都可以习惯习惯,然后就会成为自然了。

张发宗夹了一块子的麻婆豆婆放到苏瑾的碗中,想看看苏瑾是不是真的不吃辣椒,结果张发宗没有想到苏瑾居然面不改色的吃下去了,要知道他吃这麻婆豆婆都觉得有点辣,“你不是不吃辣椒吗?为什么可以面不改色的吃下去……”

“饭菜,我从不浪费……”苏瑾真的从不浪费粮食,这跟前世的经历有关。

“呃…”张发宗没有想到苏瑾会这么回答,“真是一个好孩子……”

“孩子,我可不是孩子,我可比你大,我今年都21岁了。”苏瑾摇头笑笑,他看起来像个孩子吗?继父还说他太老成了呢!

“21?”张发宗惊讶了,他原来以为苏瑾比他小,最多就跟他差不多,没有想到苏瑾居然比他大三岁。

“嗯,当然。”苏瑾点点头,“快吃吧,不然一会就要凉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以前慕荣那篇的改成版,故事要改很多,所以干脆重新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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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荣同人)瑾色荣华第1章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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