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陈青隽认识何旧,是因为他的队友和场工互殴。

她当时的位置不高不低,算不上演唱会的主管,却也是个负责沟通的中层。情况控制不住了,小实习生叫了青隽姐来主持公道。她从后台赶过来,只看见没开场的舞台空空荡荡的,乐队那小子小狼崽儿似的往场工大哥身上扑。

男人和男孩的战争,打得没多惨烈,喊声倒是挺唬人的。陈青隽想过去做个和事佬,谁知人家压根儿不把她放在眼里,还以为是谁来拉偏架,胳膊一甩就把她掀翻在地。

紧接着,她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彭路野!你给我过来!」

那个刚才还张牙舞爪的小男生瞬间老实了,梗着脖子,表情还挺委屈。陈青隽捂着脚踝往前看,被舞台强烈的灯光刺得眯起眼。

她认得他,但没见过他。

这场演唱会主打小众音乐,除了几个压轴的歌手,都是些还没混出头的底层乐团。面前这个男人是民谣乐队「南方驯鹿」的主唱何旧,不火,但是一把嗓子很受圈内人的追捧。陈青隽和他通过电话,只觉得他嗓音清朗中带着一丝沧桑,没想到发起火来竟有这样的魄力。

他伸手扶她,衬衣袖口妥帖地往上折。陈青隽抓着他的手臂往上起来,身形一晃,被他一把搂住了腰。

他在她头顶问:「怎么了?」

她闭了闭眼,何旧显然也觉出越界了。正巧有个实习生跑了过来,他将她交给对方,后撤一步,左膝着地看她的伤。

他说:「你的脚踝肿了,去医院吧。」

陈青隽踩着高跟鞋摇摇欲坠地站直,艰难地摇头:「不行啊,这场演唱会由我负责,怎么能还没开始就走?」

何旧的脸色有点儿严肃。

他脸一沉,「南方驯鹿」的几个成员就都紧张起来。那个叫彭路野的小男生跑过来,一边和陈青隽说话一边瞥何旧的脸色:「姐姐,姐姐对不起,是……是那个人摔我的贝斯……」

场工也发牢骚:「谁摔你贝斯了?这么多东西要搬,我不就是往地上放的时候重了点儿……」

「行了,」陈青隽挥挥手,只想快点儿结束这场意外,「你同事上次摔坏大提琴那事还是我压下来的,你们公司的人下手就是没轻重。演唱会快开始了,都忙自己的事去吧。」

碌碌众人,各归各位,何旧单独把彭路野拎到一旁教训。青隽转身准备回后台,腿一抬,脚踝钻心地疼。

有个年轻男人一直站在何旧身边,看青隽走路不稳,赶忙推何旧的肩膀。见何旧忙着训孩子没理他,那个年轻男人叹了一口气,跑到后台找出一双没人穿的平底鞋。

正巧赶上青隽也回后台,男人站到她身边,低声说:「把高跟鞋换了吧。」

这嘱咐来得突然,青隽一抬头,只看见一双清明澄澈的眼。她道了声谢,扶着这人的肩膀换鞋,一边换一边问:「你是……」

他的身形与何旧很相似,都是高挑瘦削,但身上全然没有何旧那份笃定。

他犹豫片刻后回答:「孟文凡,『南方驯鹿』的……词人。」

二、

一场演唱会轰轰烈烈,舞台的收尾工作结束时已是凌晨两点。陈青隽的脚踝肿成馒头,被同事架出了演出会场。

他们这次活动小众,租的场地也偏。歌迷们还能赶上最后几班公交车,工作人员就只能搭乘公司的大巴了。

陈青隽站在车门口,怎么琢磨怎么忧愁。

「青隽姐,没辙,」一个同事宽慰她,「等回了公司我们再帮你打车。」

他的话音刚落,一辆满身风尘的大切诺基就停到了她面前。车窗没贴膜,陈青隽借着路灯往后看,只见后排拉了一车的乐器。

何旧降下车窗,胳膊架在车窗上,朝她比画了一下。

「走吗?」他说,「我直接送你去医院,副驾驶座挺宽敞的。」

陈青隽不说话,神色很矜持。小实习生火眼金睛,抓住她脸上那一丝少女怀春,扯开嗓子嚷嚷:「坐呗,青隽姐,好歹也算个私家车。」

她就这么半推半就地上了何旧的车。

何旧刚抽完烟,把窗户打开帮她散烟味。陈青隽看着车窗外黑漆漆的公路,忍不住问他:「乐队其他人呢?」

「文凡带回去了。」

「那你怎么没走?」

何旧笑了,路灯的光投在他的眉眼上,映出深邃的轮廓。他看了一眼陈青隽,说:「等你。」

逗狼招狼咬,青隽从脸红到了脖子根。何旧把她送去医院,陪着她上楼下楼、挂号拿药,最后还开车把她送回了公寓。

孤男寡女做到这个分儿上,何旧也就识相地收了手。医生给了青隽一根拐棍,她拄着拐棍站在电梯口,五味杂陈地与何旧道别。

「你不用谢我。彭路野那小兔崽子总闯祸,我们收拾他的烂摊子都已经习惯了。」

陈青隽「哦」了一声,反问:「原来我是个烂摊子?」

她在会场的时候算半个领导,一直保持着与年龄不符的严肃。谁知刚才冷敷的时候鬼哭狼嚎,得亏何旧在旁边哄着才没哭出眼泪。现在倒好,本质暴露,和「南方驯鹿」的主唱耍起贫嘴来。

电梯到了,何旧揉了一下她的头发,笑着说:「哪儿能啊,快上去吧。」

公司还不算完全没良心,知道青隽是因公负伤,给她批了一天的病假。前段时间演唱会忙得昼夜颠倒,她一觉睡到日头高照。

半梦半醒间,她听见有人敲门,睡眼惺忪地去看猫眼,门外站着的竟是昨天在台上打架的彭路野。

她一个激灵清醒过来。

这孩子身上有股不良少年的劲儿,除了何旧谁都不服。陈青隽哆哆嗦嗦地把门打开一条缝,彭路野伸了一只手进来。

「姐姐,」他说,「旧哥让我给你送的饭。」

她这才松了一口气,把门缝又拉大了些。

「他人呢?」

「他排练呢,说让我过来道个歉。」彭路野把外卖袋塞到她手里,后退三步,端端正正地鞠躬,「姐姐,我真不是故意推你的。」

「没事。」

她笑了笑,又折回厨房,洗了一袋新鲜的苹果。水珠折射出午后的光,她把苹果送给彭路野,又嘱咐:「给何旧吧,替我谢他一声。」

顿了顿,她又想起什么。

「对,还有孟文凡。」

彭路野今年刚十六,男孩情窦开得晚,还没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他把苹果拎下楼,想着自家队长和这个姐姐一送一还的,嘟囔了一句:「这俩人,干什么呢?」

三、

演唱会过后,「南方驯鹿」小火了一把。

有人把他们演唱的片段放到网上,许多人评论那首由何旧作曲、孟文凡作词的《铁轨》很有乡愁。无奈这是一支独立乐队,歌迷连表达支持都不知道该去哪儿表达,只好把信件和礼物寄到了当初帮他们承办演唱会的公司里。

陈青隽让实习生把东西打包,打电话给何旧,让他有空的时候过来取。谁知电话接通,何旧的声音格外疲惫。

「不方便?」

「不是,最近有点儿事。」

陈青隽倒没往心里去,对着空气点点头,语气很欢快:「那我给你送过去,地址发我。」

何旧沉默半晌,迟疑地道:「也行吧。」

陈青隽是这种女孩——成绩优异,家庭和睦,按部就班地上学、工作,人生十足稳妥。所以当她看到乐队所在的地下室那一片狼藉时,原地站了三分钟才回过神。

何旧接过她手里的箱子,翻了翻那些写满支持的信件,脸上浮起一丝苦笑。

他说:「也不知道还能扛多久。」

彭路野在收拾乐器,其他队员也在忙着把家具搬出地下室。陈青隽坐到何旧身边,问他:「怎么了?」

「排练,扰民,不让住了。」何旧叹了口气,「麻烦你送信了,快回去吧,我们这儿还有好多事呢。」

他站起身,把手边的纸箱扛到肩上。陈青隽寸步不离地跟着他,神色比他还忧愁:「那你们今天住哪儿啊?」

「我有个朋友在郊区有间空房,」何旧转身看她,「先凑合两天吧。」

陈青隽追问:「那排练呢?要是还住在居民区里,也没法排练吧?」

何旧顿住脚步,对她的步步紧逼有点儿抵触。他要是能把一切问题都解决,也犯不上让乐队沦落到这种地步。

谁知陈青隽绕到他身前,仰着脸,背着手,踮起一点点脚。

她说:「我倒是知道一个地方,你们要不要过去看看?」

两个小时后,乐队一行人走进一间废弃的工厂。

废弃,但不破败。厂子里是被精心打理过的样子,只是太久没人住,桌椅都落满灰尘。

说来也巧,陈青隽的前同事是个「富二代」,买下这间工厂后装成 L O F T 的格局,和几个朋友在里面过了一段神仙般的日子。半年前她这个同事调去上海工作了,就把这间 L O F T 托付给了陈青隽,让她帮忙找个租客。

因为地段太偏,工厂太荒,即便是租金低到骇人,也半年都没有租客问津——偏偏适合极了当下的「南方驯鹿」。

内部的装修很偏重工业风格,对极了彭路野的胃口。他抱着贝斯一顿疯弹,又抢过队友的鼓槌敲出一阵节奏。何旧也不管他,笑着对陈青隽说:「这回可没人来投诉我们了。」

话音刚落,他的神情又有点儿落寞。

彭路野没心没肺,不知道他旧哥此刻身心俱疲。陈青隽咬了咬嘴唇,示意陈旧工厂的天台能透口气。

两个人并肩上了楼。

折腾了一天,现下已是黄昏。落日从城市尽头袭来,将整个世界温柔地包裹。

陈青隽说:「你不开心?」

何旧坐在栏杆上,漫不经心地回答:「也不是,就是有时候……觉得自己挺没用的。」

「写信的那些人可不是这么想的,」陈青隽摇摇头,「何旧,我在音乐公司工作了这么久,看到太多有才华的音乐人半途而废……」

「如果是我一个人,」何旧打断她,「我一个人,我能拼到弹尽粮绝。可是现在我有一支乐队,我……真的很怕耽误了他们。」

「南方驯鹿」是他一手组建的,他也是整支乐队的主心骨。除了孟文凡是他的高中同学以外,其他成员年龄都不大,都把他当大哥一样。

所以他不能示弱,也不能露出疲态。

可是物业来赶他们离开地下室的那副嘴脸不停地在眼前闪现,驻场酒吧的老板也多次暗示要压低乐队的报价。现实的压力过于沉重,他终于开始质疑这条道路是否正确。

何旧是做独立音乐的,敢不签公司自己单干的人,身上都有一种笃定感,这也是何旧最吸引陈青隽的那种气质。可此刻的他沐浴在夕阳里,身体却呈现出一种退缩的姿态。

「其实……」他苦笑了一下,「我有时候,甚至想把乐队解散了。」

晚风轻拂,陈青隽忽然念对白似的说:「人与人之间情断意绝,并不需要什么具体的理由。」

何旧有些错愕地抬头,为她这突如其来的台词。

她的手臂搭在天台的栏杆上,长发被夜风吹起。她回头看他,瞳孔被夕阳映出一种温柔的棕色:「你没听过吗?这是东野圭吾评价披头士解散的时候写过的一句话。我高中的时候很喜欢,就背了下来。」

她顿了一下,随即拖长声调,继续背诵道:「就算表面上有,也很可能是心已经离开的结果,事后才编造出的借口。因为倘若心没有离开,当将会导致关系破裂的事态发生时,理应有人努力去挽救。」

何旧望着她,微微勾起嘴角。他大概知道她要说些什么了。

「披头士解散了,因为没有一个成员去挽救他们千疮百孔的乐队。可是『南方驯鹿』不一样啊,何旧。我看着你们唱歌、排练,哪怕是刚才那样狼狈地搬家——你的所有成员都在努力让这个乐队继续存在,他们已经把乐队当家了。」

「别一个人扛下所有,」她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和孟文凡说说,或者彭路野——那小子也快成年了,该扛起男人的责任了。不过如果你还是觉得和他们说这些事有损队长颜面的话……」

陈青隽莞尔一笑。

「我随时奉陪。」

风把女孩的长发吹起,掠过何旧的脸颊。他也是二十七岁的男人了,在梦想和现实的道路上疲惫不堪,很久没有再为谁心动过。

可是那个傍晚,他靠在生锈的栏杆上望着陈青隽的笑脸,忽然觉得,这天的夕阳未免过分温柔。

四、

陈青隽在公司待了这么久,圈里的人脉反倒比「南方驯鹿」还广。她帮他们联系了一家音乐酒吧的老板,商演的价格比先前那家高了一半。

收入稳定后,何旧就有了更多时间创作新歌。有时候他会突然丢给陈青隽一段 d e m o ,她将这些零碎的曲调存入电脑,心里有种隐秘的喜悦。

她也很喜欢和「南方驯鹿」的成员们待在一起。五年前她孤身从南方小城到北京打拼,身边无亲无友,在城市里活成了孤舟。可「南方驯鹿」不一样——六个大男生吃住都在一起,梦想一致,爱好相同,彼此间已经和兄弟一样。她周末常跑去那间废工厂里看他们排练,甚至还帮彭路野补习起了英语。

彭路野是个孤儿,何旧几乎算是收养了他。然而乐队走南闯北,何旧没办法让他继续学业,一直心有愧疚。陈青隽开始要给他上课他还怪不情愿的,她就说:「你不是疯狂迷恋泰勒·斯威夫特吗?到时候你们乐队成名了,能和她同台演出,你就只想说句『你好、再见』?」

彭路野恍然大悟,随即便开始刻苦学习。何旧等人在一旁围观了一出「劝学」,满脸叹为观止。

她太喜欢「南方驯鹿」了,她把这里当成自己在北京的家。有兄长,有弟弟,还有……

喜欢的人。

这天,她帮彭路野补习完英语,就跑到他们的工作台旁等何旧回家。台上东西乱放,她翻了几下,看见一摞写着歌词的手稿。

白纸上的字过分秀雅,倒像个女孩的笔迹。她一张一张地看过去,为作者的惊才绝艳屏住呼吸。

她看了许久,恍惚间仿佛身处无边的旷野,天空中升起一轮圆月。翻过一张,又如坠落滚滚红尘,周遭是南国世俗的盛夏,连空气也变得潮湿温润。

如果这不是歌词,那也是极绝妙的诗。

抬起头时,孟文凡看着她的眼神有些局促不安。

陈青隽问:「这是你写的?」

「嗯,」孟文凡快步走来,将歌词拿回去,「这都是……不用的。」

「为什么不用?」陈青隽大惊,「这歌词是我见过独立乐队里最好的,比很多有名的词人写得都好……」

「陈小姐。」他打断了她。

孟文凡这个人极度慢热,哪怕是他们都认识这么久了,他还是称呼她为「陈小姐」。他捏着自己的歌词本,轻声说:「何旧是个个人风格很强的创作者,他不会给歌词填曲,只有我给他的曲子填词。」

陈青隽皱起眉头。

她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关注孟文凡的。

他和乐队的关系不似其他人那么紧密。因为是词人,所以不参加排练,大部分时间都闷在卧室里创作歌词。他是所有人里唯一一个作息健康的人,会早起给大家煲一锅汤,然后在成员们陆续起床后回到卧室写东西。乐队的收入不够,他就在外面接一些文案的工作,东贴西补,也就没剩什么了。

乐队的成员们倒没有不喜欢他,只是连他自己都在努力扮演透明人的角色,让人实在亲近不起来。更让陈青隽恼火的是,这个人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有什么过人的才华。他似乎觉得,他所能做的,就只是给何旧填词,和写那些毫无灵魂的文案了。

她做过一段时间编辑,眼看着天才的灵气被逐渐消磨,她抓心挠肝地烦躁。

「喂,」总算有一天,陈青隽叫住了孟文凡,「你写的那些东西,除了何旧,还给别人看过吗?」

孟文凡愣了愣,低声回答:「我给音乐公司投过……没回音。别人就都没看过了。」

陈青隽柳眉倒竖:「哪家音乐公司?这么没眼光?」

孟文凡迟疑片刻,很艰难地看了她一眼:「凤歌……」

陈青隽哑然,这不是自家公司吗……

她甩甩头,把尴尬扔到一旁,伸手问孟文凡要歌词:「我知道,他们压根儿就没看,公司每天都有许多被扔掉的卡带和歌词。你把歌词给我,我去问,凤歌不行我还有别的人脉,你这歌词绝对不能烂在『南方驯鹿』手里……」

「什么叫烂在『南方驯鹿』手里?」

身后一道声音蓦然响起,陈青隽回头,就看到何旧冰冷的眼神。

她心里着急,太想说服孟文凡,竟说出这么伤人的话来。何旧今天也是奇怪,寒冬腊月从门外回来,却只穿了件单衣,带回一身的寒气。他的外套搭在右臂上,遮住了半边身子。

然而陈青隽的注意力都放在那些歌词上,竟然没注意到他的异常。

她一着急,话里就有点儿质问的意思了:「何旧,你是个识货的人。孟文凡的歌词什么水平,你比我心里清楚。你为什么不能给他的歌词谱曲?我一点都没夸张,他是我见过最有天赋的词人……」

「你就是说,」何旧抬头看她,「我的曲子配不上他的词是吧?他是天才,我是庸人,『南方驯鹿』不火也就算了,别拖孟文凡下水是不是?」

「何旧!」陈青隽这回真有些恼了,「你现在说话怎么冷嘲热讽的?火不火都是时缘机遇,要是孟文凡的词能流行起来,对『南方驯鹿』也好啊!」

「好啊,」何旧点了一下头,愣了愣,又点了一下,「好啊,那你带他走啊。别让他在这破工厂里荒废才华了,这种前途未卜的日子真是苦了你们俩了。」

说完,他转身回房,「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他拉开遮着手臂的外套,半边袖子都被血浸透了。他用没受伤的那只手去解衬衫的扣子,然后露出脊背上大片的青紫。

孟文凡还是走了。

他不是圣人,家中父母老去,妹妹的学费一直没交。「南方驯鹿」的出头之日遥遥无期,「凤歌」却给他开出了诱人的高价,并且合作的都是当下大火的歌手。

离开那天,陈青隽开车来接他,何旧将他送出了工厂。把他的行李放进后备厢后,何旧坦荡地笑了笑。

他说:「文凡,谢谢你煲的汤。」

孟文凡被这笑容刺伤了眼,匆忙点头,躲进车里,落荒而逃。

他永远都比不上何旧,比不上他的笃定,他的坦荡,他的坚韧。他是个十足的凡夫俗子,只是被上天眷顾了那么一点灵气。

驾驶座上,陈青隽极轻地叹了一口气。

孟文凡忍不住问:「何旧……最近没有联系你?」

青隽摇摇头:「没有,他再没和我说过一句话。文凡,我以前都不知道,他这人原来这么自私傲慢,听不得别人说他一句不好。」

孟文凡很想开口辩解。他想说何旧不是这种人;他想说以前他被同学欺负到自闭,是何旧带他走了出来;他想说乐队的曲子很好,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不火……

可他闭上眼,什么都说不出口。

他已经离开「南方驯鹿」了。

车窗外,干枯的树枝一掠而过。北京的冬天真冷,他开始想念永远是盛夏的故乡了。

五、

很快,一首由孟文凡作词的流行歌响遍大街小巷。难得有词人的名字能与歌手并驾齐驱,有人说这歌词几乎要把人的心捏碎。

巧的是,不过半年后,「南方驯鹿」也火了。

人们听腻了流行曲调,小众音乐的黄金年代突然到来,其中又以民谣为甚。大批大批的民谣歌手从地下酒吧走上了舞台,「南方驯鹿」也是其中的一员。

金子是不会被埋没的,只是有时候会迟一点被发掘罢了。

何旧和青隽后来碰到过。还是一场演唱会,两人隔着嘉宾席和工作人员席遥遥相望。演出结束后他们一起离开,北京竟然下起了雪。

何旧说:「吃东西吗?」

青隽说:「好啊。」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大学城旁的小饭馆充满了烟火气,何旧试探着问她:「你……最近怎么样?」

要是不好,他还来得及吗?

可是青隽说:「我上个月,和文凡在一起了。」

他被酒呛了一下,咳嗽了几声。

也不是多么复杂的情节。青隽去外地出差,酒店的走廊半夜总发出奇怪的声音。屋子里黑黢黢只有她一人,她下意识地给何旧拨了语音电话。

没人接。

谁知下一秒,孟文凡就给她打过来了。他问她住宿情况,问她吃没吃饭,又问她外地的天气。她在他温和的声音里逐渐困倦,向他抱怨:「这个酒店好吓人。」

孟文凡说:「没事,你睡吧,我不挂。」

第二天她醒来的时候,孟文凡已经到了酒店楼下。

陈青隽给呛酒的何旧递过纸,用开玩笑的口吻说:「我不是没给过你机会呀,何旧。只不过,我都已经二十八岁了。」

何旧看着木桌子上的纹理,低声笑了一下。

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那天他通宵演出,看到她的未接语音时已是第二天,回拨又被拒接,最后只得到一句「没事了」。

就好像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那年他去给乐队谈合作,谁知对方为了压价一直贬低「南方驯鹿」。话说得太过分,他顶了几句,竟和人打了起来。摔碎的啤酒瓶伤了他的胳膊,他在回去的路上好一阵恍惚。他突然很想陈青隽,想她柔软的长发和棕色的双眸,可回到家听到的第一句话却是「你这歌词绝对不能烂在『南方驯鹿』手里」。

同样的,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她和文凡离开后他发誓,如果「南方驯鹿」不能混出名堂,前途未卜的自己也就不会再去耽误青隽那样好的姑娘。

北京的第一场雪,铺天盖地,笼罩一切。

他在爱的女孩面前哑口无言。

那个雪夜,他们都以为,故事就到此为止了。

 

听到「南方驯鹿」解散的消息,是在 2 0 1 7 年的秋天。

人们终于听够了抱着吉他的浅吟低唱,开始转向更刺激的音乐类型。好在先前频繁的商演已经让乐队大赚了一笔,况且知名度已经打响,以后就算边做幕后边演出,也不会再回到当年的窘迫。

怎么就……要解散了呢?

乐队成员们四散各地,陈青隽只打听到了彭路野的去向。他也不再是当初那个毛头小子,反倒穿着西装衬衣,和青隽在公司楼下的咖啡馆见面。

半晌,青隽终于艰难地开口。

「怎么会呢……」她轻声问,「当初感情那么好的一群人,怎么会解散呢……」

彭路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大概是知道他以前那副轻狂的模样,陈青隽只觉得眼前这一幕格外滑稽。

他说:「青隽姐,『南方驯鹿』不是这个秋天解散的。自从文凡哥离开那天起,我们其实就已经解散了。」

何旧是乐队的灵魂,而当灵魂都开始迷茫了,其他人自然也就没了主心骨。彭路野回忆着爆火前的最后一个月,说:「如果『南方驯鹿』没有火,我们可能当时就解散了。但是因为火了,因为有钱挣,所以大家都还强撑着体面。而当民谣的风潮过后,我们也就没了坚持的必要。」

「不是啊,」青隽忽然变得很着急,「你们以前不是这样的。你们最开始决定组乐队的时候,民谣也没有流行。你们连住在地下室的时候,都是决心要永远在一起做音乐的……」

「人与人之间情断义绝,并不需要什么具体的理由。」

彭路野突然开口,让青隽彻底愣住。

这是……

东野圭吾的话。

「这本书是旧哥让我读的,」彭路野笑笑,「这段写披头士解散的话,真的太伤感了……」

他继续背诵,而陈青隽,手指冰凉。

「就算表面上有,也很可能只是心已经离开的结果,事后才编造出的借口而已。因为倘若心没有离开,当将会导致关系破裂的事态发生时,理应有人努力去挽救。如果没有,说明其实关系早已破裂。所以那四个人谁也没有挽救披头士乐队,就像看客一般,眼睁睁看着船只沉没。」

彭路野站起身,嘴里是咖啡的苦涩。

「我们那时就像看客一般,眼睁睁看着『南方驯鹿』沉没。我们啊,早就解散了。」

六、

青隽知道孟文凡要向她求婚。

他这个人就是这么无能又无趣,除了写词什么都做不好。消息从四面八方泄露进她的耳朵里,连求婚用气球的快递信息都发到了青隽的手机里。

她也没戳穿,静静地等他安排。

他布置客厅,他摆花、摆气球,他把戒指藏进礼物盒里。青隽下班回家,他开门时满脸紧张,被她一眼看穿今天的安排。

陈青隽忽然觉得,真没意思啊。

不爱的人费尽心机,你也觉得就此而已。

但她并没有把这种失落表现出来。她陪着孟文凡演戏,她假装惊喜。然而当戒指出现的一刹那,孟文凡突然从地板上站了起来。

青隽还没来得及做出合适的表情,只能佯装惊讶:「怎么了?」

敏感的词人从她手里拿回戒指,轻声说:「青隽,我信了,你从来就没有爱过我。我们会走到今天,只是因为恰好而已。」

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长舒了一口气。

孟文凡或许不善交际,或许笨嘴拙舌,但他既然能写出那样的文字,必然是个对情绪极度敏感的人。

他早就看出青隽不爱他,只是她看到戒指时眼底那一瞬的落寞,将他所有的自欺欺人都击碎了。

她应该笑的,不是吗?

孟文凡见过她那种笑。她那时和何旧站在天台上,晚风拂起她的长发,她笑容神圣纯洁,绝美如缪斯女神。他躲在阴影里看着她笑,身体有一种微妙的痉挛。

那天回去他文思泉涌,写了许许多多美丽的句子。他有时候甚至觉得,他许多灵感的来源,都是那天夕阳下的陈青隽的笑容。

可是他哪里比得上何旧啊?

阴差阳错,陈青隽竟选择了他。他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可任他使出十八般武艺,也再也没见过陈青隽对她那样笑一下。

直到有一天,他看见陈青隽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何旧出现了。他在台上哼唱了不过一句歌词,陈青隽的嘴角就又露出了那种笑。

何旧没费吹灰之力,孟文凡就已经输得一败涂地。

在求婚的那天分手,孟文凡长这么大,只有这件事做得最像一个艺术家。

他把自己的行李收拾好,搬到了新的公寓。临走前,他找人打听到何旧现在的地址和工作,然后把这些信息和自己的一沓歌词都交给了陈青隽。

「他在学校里当音乐老师,」孟文凡对陈青隽说,笑得很坦荡,像当年何旧送他走时那样坦荡,「他这种人,竟然会去教小孩子唱歌……」

陈青隽犹豫着接过那些纸张。

「青隽,其实这些年,我也不开心。」孟文凡继续说,「一直给公司做商业曲子,我的笔都死掉了。我可能就是个普通人吧,当不了什么大师。北京太冷了,我已经辞职了,我真的……挺想家的。」

「这些歌词是……」

「是我在笔还没死掉的时候写的歌词。」

陈青隽讶异地抬起头。

孟文凡揉了揉她的头发,对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孩和兄弟说了最后一句话——

「好多年了吧,都是他写曲子,我给他填词。我要离开了,也让他给我的词谱个曲子吧。」

 

尾声

一年后,一首叫《旧林归》的歌忽然传遍了网络。

歌的曲调有些老派,好像一个人隔着岁月和你慢慢讲故事。故事的背景是岭南的一座小城市,一个男人爱了一个女人一辈子也没敢说。很多年以后,他从别人口中听到了她去世的消息,于是到他遇见她的那座枯山上种了许多树。

温文尔雅,老派情深。

歌曲没有写是谁作词,也没有写是谁作曲。而在本应填写创作者的地方,留下的是一个乐队的名字——

「南方驯鹿」。

彭路野看到这首歌的时候,正在茶水间和同事聊新的甲方有多难缠。他一边说一边翻动着音乐软件推送的新歌,眼睛忽然就红了。

同事问他:「路野,怎么了?」

他抹了把脸,笑着回答:「没事,一犯困就流眼泪。」

而在离他半个北京的一所小学里,一个瘦削的男人正在音乐教室里弹奏着同样的旋律。隔壁的美术老师来和他打招呼:「何老师,我下班了,你不走?」

他抬起头,很温和地笑笑。

「我等一会儿再出发,要去接我妻子下班。」

美术老师点了点头:「你对她可真好。对了,这歌挺好听的,我听学生们最近都在唱。」

何旧抬起手,把钢琴盖合上。

「是啊。」

他这样说。

他知道,在遥远的夏日南国,另一个男人也会听到这首歌。如果有人向他夸起,他也只会说:「是啊,是很好听啊。」

这似乎,才是故事的所有。

 

□ 爱格/北风三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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