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戎是做衣裳起家的,从前家里穷,大家都叫他裁缝。他初到月岭城的时候,便是被陈家雇去给陈欢做私人司机,送他每日上下学,还是大川介绍他去的。

现在有了钱,便被人称为“服装设计师”,听上去一股子奢靡的味道。他一双手为无数名人贵人做过衣裳,就是这位无数名人贵人jiāo口称赞的人,近几日却发了愁,一屋子的衣裳像是长了刺一般,件件都不入眼。

他穿着一身黑丝暗金线睡袍,不住打量着屋内的一排排衣裳,没有一件能让他满意。赵戎颓唐地倒在沙发上,听着阿蒙和阿huáng在花园里追逐打闹的声音,心中却像是长了荒草一般——他是个无趣的人,他自己知道。

现在住的地方是以前洋人留下的老洋房,赵戎给买了下来,买的时候就想着陈欢应当会喜欢。房子还算大,仆人住在一层,他与阿蒙住在二层,外面还有个半大的小花园,花园里有只狗,是阿蒙从小养大的土狗阿huáng。

三层是他的工作室。他挑了一间大一点的房间存衣裳,其他房间里放了满屋的布料,针线和装饰。

那间房里有他自己的衣服,有他给别人做的,还有他给陈欢做的。

他与陈欢一起时,便说好了每年陈欢生辰时要为他做一套衣裳——他那时除了会做衣裳什么都不会,这样无用,陈欢那样矜贵的人也让他亲到了。

陈欢撑着头问他:你亲不亲,不亲我就回去了。那时候他望着陈欢一张脸,几乎快失了神。

就在车的后座,他压着陈欢亲,将陈欢的嘴给亲得有些肿了,陈汉便笑着捶他的肩,说奶妈必定会发现,让他给想个理由搪塞过去。他那时说的什么?好像是说的:你就说你刚刚吃了辣的吃食好了。

有了第一次,便有了后来的好多次。

今年是陈欢走的第七年,陈欢终于回来了。赵戎想做一件喜袍,亲自在喜袍上绣上所有好看的花纹图样,缝上最贵的宝石珍珠。可是除了材料,他什么也没做好。

他总在想,都过了七年了,欢欢应该长高了些。

喜袍这样重要的衣裳,若是不知道主人的身高尺寸,他怎么能做出让人满意的喜袍?

太小了不行,太大了也不行,若是穿着不合身,欢欢会笑着骂他,然后又去了那个不知道说着什么鸟语的国家,连信也不回一封,绝情得有些过分。

赵戎太过紧张,仿佛喜袍出了半点差错,他与陈欢的联系便会彻底断了一般,选好的布料便一直放在了案台上。

“咱们可是拜过天地的……”

赵戎右手轻轻抚在那块布料上,嘴里不知在和谁说话,看上去有些神神叨叨的,右手拇指戒上的墨绿宝石微微闪着光。

他有时候总觉得自己做了个梦,不然自己怎么会从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穷小子变成月岭城最大的服装厂老板?运气好?又怎么会和陈欢七年没能见面?他们从前明明那么好?

他总疑心自己年少时拿这份感情去哪个诡异的地方换了东西,可他确实不记得有过这样的事。

狗叫声和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过了一会儿,赵戎听见阿huáng在门外扑哧扑哧地扒门。

阿蒙敲了敲房间的门,软软糯糯地说:“哥哥,司机在楼下等你啦,你快点换好衣服了下去吧。”

“嗯,”赵戎的双眸仍是呆呆盯着某处,目光涣散,口中闷闷答道:“你去和阿huáng继续玩,我……我马上就下去。”

“嗯!”

阿蒙欢快传完话,又耷拉着拖鞋跑下了楼,赵戎这时才有些后悔,他刚才与阿蒙说话时情绪不高,阿蒙当然是能感受得到的,可是赵戎从来不想要阿蒙觉得他很累,不然阿蒙在他面前总是有些缩手缩脚,他担心两人会不如从前亲密。

月岭城的上流社会如今流行穿洋服,他没见过几个人还在穿长袍。长袍是他入门时第一个学的东西,他当时跟的师傅已经在饥荒中饿死了。

赵戎换了身铁灰色法兰绒西装,对着镜子在鼻梁上架了副金丝眼镜,瞬间就变成了月岭城人人都知道的那位赵先生。

可是赵先生心中已是对自己全无自信了,关于陈欢,他内心敏感,丝毫算不得大度。

陈欢回来后没有第一时间来找他已是深重打击,对他避而不见又是雪上加霜,但他还得死皮赖脸地去徐仲林家中见陈欢一面——毕竟能见一面也是好的。

陈欢很厉害,会画油画,还会插花……尽是些他不会的稀奇玩意儿,毕竟他从前没有闲钱学这些。

赵戎对着镜子端详着自己这张脸,难道自己变丑了些?确实不如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那般有活力,眼神里都是疲惫,眼尾处有几条纹理,眼下一圈淡淡的青色,大约是前几年累出来的。

还有他的一双手,经年累月的做活磨出了茧子,抚在人脸上时大约粗糙得很,与缠绵làng漫毫无瓜葛。

这是他从前经历的记录。

在车上时,赵戎也仍在想着自己这七年究竟在做些什么,是否真的有价值,想来应该是有价值的,至少阿蒙不再跟着他风餐露宿,他想,如果陈欢不愿理他了,他便在阿蒙成年时将手底资产悉数转给阿蒙,让她一生无虞,自己便可以找个寺庙安生度过余生。

可是亲眼见到陈欢时,脑内的热血便开始往上涌,赵戎又回到了年少时第一次见到陈欢时的心情——去他娘的寺庙,他想要和陈欢一起入睡,一起醒来,最后再一起死去,埋入同一块墓地。

“赵先生?”

管家见他愣了半天,叫了他一声,伸手要接过他西装外面披的大衣,赵戎回过神,将大衣解开递给了他。

随着赵戎进场,室内都变得安静了些,只能听见赵戎的皮鞋一下一下地撞击着地板,清脆又清晰。

赵戎想,所有人都知道他来了,欢欢现在又在想些什么呢?

室内的水晶吊灯发出暧昧的橘huáng色暖光,壁炉里燃烧着火红的炭。孩子们在壁炉不远处坐了一圈,入迷地听着陈欢弹奏钢琴。

赵戎不懂钢琴,但是他听得出这音调已经有些乱了,大概是从自己从门口向钢琴处越走越近时开始乱的。察觉到这一点,赵戎刚才yīn郁的心情好了不少。

一曲落幕,小孩子们爆发出欢快的掌声,等所有掌声都静下来,人们听见一个男人还在不依不饶地鼓掌,又过了好一会儿,这位刚来的、不懂事的客人还主动与弹奏钢琴的人搭上了话:“真好,弹得真好。”

陈欢换上了那副熟悉的笑,赵戎心里第一次有些空落落的。他想,从前陈欢也只是这样对他笑,原来也只是骗他的么?陈欢jīng心准备了一个陷阱,他甘之如饴地陷了进去。

“赵先生,您好,好久不见。”陈欢笑着和他说。

“确实好久不见,从你不告而别,已经有七年了。”

赵戎语气有些冷,大厅里都是徐家人,大约能猜得出这两人是怎么回事,听出来赵戎不是很客气,将自己的小孩儿都叫到了一旁,最后只剩下了这两人在这里。

穿着黑色西装的人僵硬地坐在钢琴前,手都不知道放在哪儿,于是将手背在了身后,眼睛望向头顶的吊灯,露了怯。另一个穿着铁灰法兰绒西装的人手撑在钢琴上,目光冷冽,散发出旁人勿进的气场——旁人看着,他像是来找人算账的。

陈欢害怕了,又或者是难过了,他哪受得了赵戎这样看他,就像两人是仇家一样。陈欢不再看那大吊灯,垂头,但是眼睛却怯怯地向上,与赵戎四目相对,眼底都是泪。

“赵戎……”

“陈先生怎么突然哭了?是我哪里做的不够好吗?”

所以才不告而别,一走就是七年,音信全无。赵戎拿出口袋里的手帕,弓身替陈欢擦掉脸上的泪。

“别这样叫我……”

“那应该怎么叫?陈先生?”

陈欢闻到手帕上的香味,有些难过地挥开了赵戎的手,可是突然又意识到了什么,伸出右手,想勾住赵戎的手,却被赵戎避开了。

“就,就叫名字就好。”

“陈欢?陈欢。”

陈欢哭得小声,不敢随便让大厅内的其他人发现,怕自己rǔ没了赵戎好不容易得来的名声,便哭一下歇一下,仿佛要把眼泪都给咽下去。

“赵先生心情不错。”

还是那副哭哭嗒嗒的模样,饶是这样,赵戎也能看出这人在拐弯抹角地骂自己——小狐狸。

今晚的主角是莫禹,可是莫禹与徐仲林二人都还未到,赵戎环视一周,看见旁人面上都在做自己的事情,对这边并无太多关心,便低下头,对着陈欢耳语道:“跟我走吗?”

他心软了,陈欢拿住了他,他撒不了手。既然人都回来了,又哭得这样委屈,那这七年就不算数了吧。稍稍狠下心,七年大概也能忘掉——就当自己这七年没活过。

陈欢愣了一下,迟疑地看着赵戎,总疑心自己听错了。

“跟我走,今晚便不许走了。以后让不让你走,也全看我心情,我数三下,一、二……”

“去就去!”

陈欢突然抬高音量,赵戎伸手捂住他的嘴,惹得他脸红,赵戎叹了口气,转身伸出一只手给陈欢,小声道:“走吧。”

陈欢小心地拉着他,却只勾了一根手指头,赵戎顿了顿,停下来,用自己的手将陈欢的手包了起来。

陈欢伤心起来快,高兴起来也快,心里突然多了许多希望,像少女一样悄悄望向赵戎,看着赵戎牵着他毅然向门前走去,心想,赵戎的手还是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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