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米雷兹警官离开后,吉米花三十五美元办理了入住手续。收钱的接待员脸上刺了青,还有一口噩梦般的烂牙。不出所料,他的房间又脏又臭,光线又差。坑坑洼洼的chuáng垫大概是在卡特当总统的年代采购的,铺盖恐怕从那时起就再没洗过。吉米脱掉脚上的网球鞋,合衣躺在脏得吓人的被子上,枕着胳膊,立刻就睡着了。
他比预想的睡得更久,也更沉,直到半下午的时候才饿醒过来。浴室水压很低,他在勉qiáng能打湿身体的涓涓细流下畅想着如何为“彗星旅店”设计宣传手册。他打算把那些主打卖点印成光面的彩色照片,比如陈尸浴缸的大蟑螂、粉红色椅垫上的神秘污渍、衣柜门上淡淡的血迹。还可以引用一些忠实住客的点评,比如隔壁的毒贩,以及那个徘徊在停车场上大声疾呼“外星人在窃听我们脑子”的男人,当然还有附近的那些jì女。还有超赞的,这旅馆真是位置绝佳!毕竟火车轨道离旅馆就几米远——每天有数不清的列车经过——而且出门就是高速公路。另外,如果你想在贵宾席观赏黑帮火并的话,“彗星”是你的不二之选。
他不是没待过更差的地方;他只是不乐意被这么个破地方榨gān钱包。
冲完澡,他换上gān净衣服,出门找吃的。
阳光灼痛了他的眼睛。在昏暗的晨曦中,“彗星旅店”和它周围的建筑物还显得不那么破败,这会儿它们现出了原形:剥落褪色的油漆、锈迹斑斑的金属、guī裂的混凝土,纤毫毕露。停车场的一头聚着那群孩子也似这般光景,他们在玩一个球和一辆残旧的购物推车,一个个看上去野性未驯。吉米对他们笑了笑,但他们只报以冷脸。倒也没什么可意外的。
“彗星旅店”门前的街上还有另外几家同样破落的汽车旅馆,旅馆之间穿插着荒草丛生的空停车场,路边长着疤疤癞癞的棕榈树。吉米走了几个街区才找到一个附带酒类专卖店的加油站——为您的酒驾之旅提供一站式服务。除了廉价的烈酒,那儿也卖一些日常杂货。他挑了一条面包、喷she奶酪、一盒谷物棒,还有一大瓶饮用水。他这趟上路吃得特别差,这么下去搞不好会得败血症。可他下不起馆子,连快餐也吃不起,因为房间里连冰箱也没有,可以带回去吃的东西就更难挑了。他又拿了一小盒牛奶,多少能补充一点营养。他在往回走的路上把牛奶喝了个jīng光。
他很烦躁,本该多走走散心,但日头西沉,周围似乎也没什么风景可看。再说,要是条子回到“彗星”发现他不在怎么办?他们该不会以为他跑了吧?
妈的,也许他真该逃走。条子用不了多久就会发现汤姆是自然死亡,然后他们就会放过他。除了那双靴子,他车里也没什么值得他挂记的东西,那辆破车也离嗝屁不远了。但拉米雷兹警官把他当成体面人对待,给了他起码的信任,而吉米承诺过不会溜走。他觉得自己再逗留些时日也不难做到。
回到房间,他给面包片涂上奶酪,卷成一卷吃了下去。他小时候常吃这个,除此之外就是gān吃麦片、花生酱和薄脆饼,还有番茄酱三明治。要是他的哪位哥哥有那个心情起炉灶,他还能喝上方便面的汤。妈的,他的身体早该垮了,能撑到现在真是奇迹。
他把前一天穿过的衬衫、内衣和袜子洗gān净晾在浴室里。只要有条件,他都会尽量保持清洁。他讨厌身上有异味。他有时难免会脏兮兮的,特别是不得不在户外过夜的时候,可每当看见旁人绕开他走,仿佛怕从他身上沾染污垢和贫穷时,他会难过。找工作期间他会尤其注重卫生;没人会雇一个肮脏的流làng汉。
上路奔波或是失业的日子里,无所事事的空余时间颇为难熬,所以他才努力练习放空脑子。他在chuáng上坐下,试着什么也不想,但今天他始终无法达到那种境界。他脑子里乱糟糟的,嘈杂堪比那辆破福特。房间里的电视是遥控器出现之前的老古董,它尖声哀叫,画面时有时无。最终,吉米拿出了书。这本斯蒂芬·金的旧作他已经读过了,但他不介意再读一遍。
夜幕降临。房间外的嘈杂音量达到了新高度。一对夫妻在互相嘶吼,中间夹杂着婴儿的啼哭。汽车呼啸而过。火车隆隆驶来,整栋建筑都跟着摇晃。一个女人在某处不停地重复着“你没法阻止它,因为它要阻止你”,那声音仿佛来自地狱深处。
而条子并没有上门。
尽管还不怎么累,他还是关灯躺了下来,依旧没有脱衣服。他梦见了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还梦见了蛇。
* * *
第二天上午,他不得不再jiāo三十五美元。给钱的时候,他老大不情愿,收钱的接待员似乎也没什么好气。
“这附近有杂货店吗?”吉米问。
“往那边走四个路口,‘狂飙痛饮’。”接待员扬了扬大拇指。
“哦,我昨天去过了。我想找地方买点正经东西吃,就是,不放乱七八糟添加剂的。”
接待员瘪起嘴,摇了摇头。
“好吧,”吉米说。“那我不打扰了,祝你一天愉快。”
他走出旅店,在停车场里悄悄打量了一会儿那群孩子。他相当肯定他们这会儿本该在学校里上课,而那些应该照看他们的大人也不知猫到哪儿去了。根据自己的童年经历,吉米知道这样的孩子往往对当地的一切了如指掌。“嘿,”他招呼一个邋里邋遢的男孩。那孩子大约九或十岁,是其中最大的一个。“这附近除了‘狂飙痛饮’,还有哪儿是卖杂货的?”
那孩子眯起眼睛。“问这gān啥?”
“吃腻了喷she奶酪啦。”
“给我五块钱就告诉你。”
这会儿其他孩子也围了过来,盼着有热闹看,或者有便宜占。“很有商业头脑,”吉米说。“我很欣赏。不过我付不起五块钱。”
“那你就别指望从我这儿打听。”男孩叉起胳膊。
“打个商量。你告诉我超市在哪儿,等我回来的时候就给你们表演杂耍。”
男孩不信任地挑起眉毛。“杂耍?”
“没错。我去买东西的时候,你们找三个可以扔起来接住的东西。不会伤到人的,就是说别太大,也别太沉。”
年纪较小的孩子兴奋地叽叽喳喳,讨论着他们能找些什么,可他们的头儿还是一脸“少唬我”的表情。“我咋知道你到底会不会玩儿杂耍?”
“那是。可就算我不会,你们也能看我手忙脚乱出洋相呗,少说也值五块钱哪。”
“话是这么说,可你回来了要是翻脸不搭理我们呢?”
吉米耸耸肩。“那你们也只能先相信我了。”
男孩的表情明明白白地写着他信不过大人。吉米不怪他。他敢拿自己仅存的所有现金打赌:这孩子不知被大人坑过多少次了——那些不靠谱的混蛋。
“小朋友,你能有啥损失?你要是不说,我肯定不给你们表演;可告诉我的话,指不定就有把戏看。这么算来,不如给我指个路。”
男孩琢磨了一会儿,点点头。“行。可你最好说话算话。”
杂货店大约在一英里半之外——一路尘土飞扬,沿途的小房子相当破旧,门窗都得用木条加固。商店不大,地板遍布划痕,空气中弥漫着食物腐败的难闻气味,但货物比‘狂飙痛饮’可丰富多了。他买了两听带易拉环的金枪鱼罐头、一盒薄脆饼、几个小苹果、一袋杏仁、几条蛋白棒,又买了一小盒牛奶。要是有电磁炉的话,他还能弄点更健康的东西吃,或者有台咖啡机都好,他能用热水做出不少花样。
他往回走着,感觉袋子越来越沉。
他跟站在停车场门口的jì女问了个好。那群小地头蛇已经在等着他了。“我们给你找了东西。”说话的是个缺了上门牙的小女孩。
“太棒了。让我先把这些放下。”
他们显然不乐意等,但他还是坚定地撇开他们,打开自己的房间门,把纸袋放在脏兮兮的椅子上,接着才回到外面。“好。咱都有些啥?”
他们兴高采烈地把东西摆了出来:一根只剩半截的木质球棒,一个有点发蔫的葡萄柚,还有一个赤身光头的盗版芭比娃娃。“品种挺丰富啊。”
“要我说,你压根就不会。”最大的那个孩子把胸膛一挺,气鼓鼓地说。吉米在脑海中想象这孩子十年后的样子——刺着纹身的壮汉,一副战天斗地的架势。至少他不会任人摆布。
吉米对他笑了笑,把那三样东西拿在手上,挨个掂了掂,试了试重量和重心。然后他就耍了起来。
这是他的拿手好戏。某人在多年前教了他这一手,算是为了消磨两个人的时间。他师父的技艺并不高明,但吉米时常练习,一下子就把二三十分钟给打发过去了,况且这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道具。有那么一两回,他路过大城市,手头紧,就在路边摆个空纸杯,随手拿起点什么就开始表演——钥匙、鞋、书本、石块,或者破烂的塑料制品。他靠这个赚足了钢镚儿,就去买咖啡和快餐了。
孩子们全神贯注地围观着,每当他把东西高高抛起,他们便欢呼雀跃。他让那几件东西在空中不停地转圈,几分钟后,他把它们接住,深深鞠躬谢幕。观众们为他送上掌声,此时此刻,他们看起来就像一群快乐的小娃娃,甚至连最大最难缠的那个也一样。吉米知道,这快乐转瞬即逝,但在他看来,快乐即使短暂,仍然值得拥有。
“你怎么学会的?”那男孩问。
“我在马戏团待过。我骑在大象背上耍燃烧的火把。”
孩子们瞪大了眼。“那你怎么不在继续待在那儿?”一个年龄较小的男孩问。
吉米笑了笑。“被狮子咬伤了,怕了。”他俏皮地行了最后一个礼,告别了演出场地。他的金枪鱼和薄脆饼还候着呢。
* * *
那天下午,拉米雷兹警官没露面,弗雷斯诺警局也没派任何人来。嗯,也不是没有,但不是来找他的。当时已经入夜,吉米正大口啃着苹果,沉浸在“眺望旅馆①”中,暂时忘了“彗星旅店”。停车场突然传来了刺耳的喊叫声,然后一声高过一声,直到被突如其来的枪声打断。吉米条件反she般翻身下chuáng,趴在地上。死于流弹,那可真是轻如鸿毛了。没多久,外面就响起了尖锐的警笛声。接着是更多的吼叫,继而归于沉寂。但愿没有人中枪。
注①:Overlook Hotel,斯蒂芬·金著名惊悚小说《闪灵》(The Shining)中的故事发生地。
“你们托伦斯一家②真是怂bī。”他重新站起来的时候,对着书本骂道。“老子宁愿跟一群鬼魂作伴也好过这帮带枪的杂种。”闹鬼的汽车旅馆算啥?扯犊子呢!
注②:Torrances,《闪灵》的主角一家,入住了闹鬼的“眺望旅馆”。
那之后,他再也没法投入进书中的剧情了。他坐在chuáng上,背靠着开裂的chuáng头板,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办。他不能一辈子都在这儿闲待着等拉米雷兹上门。他或许该在这儿找份工作,找个地方住下——到某人家里租个房间,或者换一家条件稍好点、可以按周租住的汽车旅馆。
可说实在的,他真不想这么做。他对弗雷斯诺这地方没什么成见,这儿虽然土里土气的,但比这儿更糟的地方他也见识过。可他就是不想留下来。这里让他浑身不自在,就像扎人的粗毛衣一样。他在大多数地方待上一阵之后都会有这种感觉,可他来这儿才两天就已经待不住了。
他必须得离开。
再待一天。他打定了主意。要是二十四小时之内拉米雷兹还不出现,吉米就会搭个便车,或者扒上火车,脚底抹油逃之夭夭。他会不停地前进,直到那股难受劲儿消失。暂时消失。
他又冲了个澡,今天的第二回 了,仿佛这额外的清洁感能攒起来日后使用一样。他把前一天洗好的衣服叠整齐,塞进拉米雷兹给他的袋子里。他数了数钱包里的那点现金,然后试着入睡。
但有人在不远处吵架。这次没开枪,只有怒火与恐惧。一列火车鸣着笛飞快地过,震动了整座旅店。他那不着调的大脑还不肯乖乖地安分下来,思绪翻涌,不时溅出零星的记忆,最后定格在一桩新近发生而且一直在他潜意识中徘徊的回忆上。
还来得及。汤姆对他说。
呵,吉米身无长物,但他有的是时间。时间,一本书,几件换洗衣服,装在塑料袋里的盥洗用具,一点儿食物,还有大约一百块钱。汤姆说他应该抓紧时间补救。得了吧。他的人生没什么需要补救的。哦,除了那辆福特,可就算他付得起修理费,那破玩意儿大概也已经不值得救了。
吉米知道,没人会羡慕他的生活。可别人活别人的,他活他的,而且他无怨无悔。当然,他也曾经犯过错,gān过蠢事。他几度把自己混进了号子里,还搞砸过不少好机会。他曾经来者不拒,也曾经错失良人。他走过不少弯路。
还有那些他没能去做的事。没谈过恋爱,没jiāo过真正的朋友,连高一都没上完。他从来都只是匆匆过客。从没有人对他上过心。
有一天,他会像汤姆那样死去——孤零零的,也许在去往某处的途中。除非哪个背运的傻蛋因为他的尸体而被困住脱不开身,不然没人会在乎。
去他的!吉米可不会坐在这儿自艾自怜,他也绝对不会为了挽回什么早已尘埃落定的事情东奔西跑。他没有过孩子,也就无从遗弃;没人在乎他,所以也没人对他失望。他要是想继续漂泊——他也的确是这么想的——那也不关别人屁事。他不欠谁分毫。
那些权且果腹的食物让他胃里直泛酸。他翻了个身,再次尝试入睡。
-TBC-